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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区概况

联系方式

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科

办公地址:梅州市嘉应中路2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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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文化(梅州)生态保护实验区管委会

办公地址:梅州市江南路60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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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市文化馆(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

办公地址: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梅龙西路7号梅州市文化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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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区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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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2010年12月18日国家文化部正式授予广东省梅州市“国家级客家文化(梅州)生态保护实验区”称号,梅州成为继闽南、徽州、热贡、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后的第五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,“世界客都”梅州作为全世界客家人精神家园的地位进一步被肯定和认同。2017年4月获原文化部批准同意实施《客家文化(梅州)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(2017—2030)》,规划分近期、中期、远期三个实施阶段。

       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全市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2个,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,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10个。国家级项目6项、 省级项目32项、市级项目72项、县级项目255项(梅州市4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共有365项)。现有国家级传承人7人、省级传承人38人、市级传承人79人、县级传承人255人。(梅州市4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有379人,其中,已去世代表性传承人共有18人)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自然生态环境、文物古迹、村落城镇相互依存,形成了底蕴深厚、特色鲜明的岭南客家文化,成为客家文化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和客家文化向外传播的核心区。

       文化生态保护区,就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,通过有效的保护措施,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的良性循环机制,成为一个和谐并充满活力的民族文化生态整体。
       按照规划,梅州将以“保护为主、活态传承、合理利用、重视发展”为总体思路,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传承群体为主体,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,以文化空间和“文化质”为保护重点,有效保护,合理利用,发展文化旅游产业。